关于开展任丘矿区第四批改善房需求报名工作的通知
华北油田矿区居民:
根据华北油田矿区《关于任丘矿区改善性住房出售政策调整的通知》和任丘市政府加强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规定,结合任丘矿区改善房筹备工作进展情况,拟在全矿区范围内开展任丘矿区第四批改善房报名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丘矿区第四批改善房概况
任丘矿区第四批改善房房源2168套,地下车位(车库)3216个,其中:
“创业家园F区” 建设住宅1162套,地下车位(车库) 1516个;
万达“春溪渡项目”建设住宅996套,地下车位 1700个;
石油新城一期项目退房10套,均价4800元/平方米。
房源数量最终以选房通知为准。具体项目介绍(见附件1、2)。
二、报名对象
任丘矿区第四批改善房报名对象为华北油田矿区内中国石油企业驻矿单位的在职员工、分离改制单位分离时的在职员工、离退休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和华北油田公司友信勘探开发服务公司(原友信劳务公司)统一招录的员工。
三、改善性住房限制购买政策(简称“限购政策”)
根据《关于任丘矿区改善性住房出售政策调整的通知》和任丘市政府加强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规定,符合“报名对象”的家庭申请报名时存在以下情况的不能申请购买本次改善房:
(一)在华北油田矿区内和任丘市辖区内合并统计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称住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适房、房改房等)的家庭。
(二)在职员工或友信劳务公司统一招录的员工,自2019年4月26日(含26日)起,前三年内在华北油田矿区驻矿单位工作累计不足36个月的员工家庭。
(三)已经购买过(含选房后已办理退房家庭)油田矿区改善房(包括:任丘矿区第一、二批改善房、“石油新城”一期、“金地花园”和“石化新村”商品房,河间矿区“书苑居”改善房,廊坊矿区“上城雅苑”改善房,锡林矿区改善房)的员工家庭。
四、报名登记
(一)报名排序范围
为避免矿区家庭重复报名,在2016年石油新城项目整体报名中未选购改善房家庭自动纳入本次报名范围(不含已经办理退房家庭)。
未参加过2016年整体报名的家庭可到报名排序人所属(或归属)基层单位报名登记。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5日8时至2019年4月26日18时止。
(三)报名登记所需资料
首次参加改善房报名家庭。夫妇一方(或双方)持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夫妇职级较高或参加工作时间较早一方(简称“报名排序人”方)所在基层单位领取《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基层单位对报名家庭所填表中相关内容审核、盖章。其中:
1.“报名排序人”为在职人员,在其固定工作的基层单位登记。
2.“报名排序人”为离退休人员,在其基层退管站登记。
3.“报名排序人”为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在其原固定工作的基层单位登记,原基层单位撤销的在现归属单位登记。
报名夫妇双方因身体和其他客观因素均无法亲自填表报名的,可由代理人负责办理报名事宜。代理人必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排序人所在基层单位登记报名。
已参加过2016年整体报名的家庭。报名排序人职级职务、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家庭,需按照首次参加改善房家庭报名流程登记报名。
五、排序和公示
(一)排序
按照“报名排序人”的参加工作时间,分局级、处级、高工和一般家庭分别排序。即每类家庭按排序人参加工作时间早晚排出先后顺序;当参加工作时间相同时,按排序人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日期早晚排出先后顺序;当出生日期仍相同时,按照排序人配偶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日期早晚排出先后顺序。
夫妇中一方是华北油田矿区人员的,以华北油田矿区人员方的职级情况参与报名、排序。
(二)公示
1.公示时间:第一榜预计5月13日至5月15日公示,公示三天,第二榜预计5月17日公示。(公示时间为暂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公示榜次:第一榜公示期间各二级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核实汇总,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15日18时前送交所在辖区住房管理单位房管部门汇总,住房管理单位房管部门于5月16日12时前报送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对第一榜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错误予以修正后,进行第二榜公示。第二榜公示即为最终排序结果。
3.公示结果告知方式:在华北油田公司网页公示;在各综合服务单位指定地点张贴公示。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排序人”填写《报名登记表》要完整、准确,对排序结果产生影响的信息如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职级等要认真核对,报名登记后如有影响本人排序名次的信息,不予变更。
2.报名家庭须在报名时间内办理登记报名,登记报名时间过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补报。
3.“报名排序人”的职级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前,即2019年4月26日(含26日)前。
4.“报名排序人”同时具有处级职务和高级职称的,只能从中选择一个职级参与报名,报名登记后不予变更。
5.“报名排序人”夫妇双方不得分别在两个单位重复填报,一经发现视职级较低、参加工作时间较晚一方为报名人参与排序;“报名排序人”夫妇不得在“参加工作时间”和“职级”等方面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人夫妇本次购房资格。
6.报名家庭严禁买卖房号,一经发现取消选房资格。
附件:相关附件
华北油田分公司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