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我与宪微视频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按照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第三我与宪微视频征集活动要求,现将石油分局开我与宪微视频征集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校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为主题,结合教育普法和宪法教育工作实际开展微视频创作,内容形式和作品要符合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三我与宪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二、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创作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评选活,原则上每校上1个以上作品。此项工作将列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内容。

三、作品视频文件67日前发送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bgs_2703459@126.com,联系电话2703459。无法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请直接以光盘形式报送。

附件:司法 国家网信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三我与宪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19517

 

 

司法 国家网信 全国普法办

关于开展第三我与宪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司发通2019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70周年,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大力宣传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决定联合举办第三我与宪微视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

承办单位: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法制日报社

三、活动时间

活动2019415日开始,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415815日为作品征集和各地各部门初评阶段。

第二阶段2019816831日为各地各部门报送阶段。

第三阶段201991101日为复评和定评阶段。

1012月,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及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有关电视台等媒体及大型普法活动中集中展播宣传,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形成高潮。

四、内容形式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一)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3分钟。

(二)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1分钟。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宪法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

(二)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三)作品格式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参赛作品需2019年拍摄,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150字以内的简介。

(四)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五)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参赛方式

(一)各省(区、市)司法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本省(区、市)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将初评后优秀作品连同活动总结一并报送全国普法办。每省(区、市)推荐作品数量不超10件。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本系统优秀作品征集、初评工作,可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初评后,连同活动总结一并报送。每个部门推荐作品不超10件。

(三)司法行政系统、网信系统的参选作品统一从各省(区、市)推荐,不再单独推荐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

(四)请将作品上传网络云盘后,将链接地址发到活动报送邮zhongguopufawang@vip.sina.com。报送截止日期831日。

(五)具体要求可登陆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第三我与宪微视频征集活专题页面,下载查询活动启事、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网友投票规则、知识产权事宜等活动详细信息。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新媒体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中国普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

七、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邀请法律实务部门、宣传部门有关同志和专家学者从宪法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选优。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奖金和证书(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1000元);根据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网信办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络此次比赛的各项事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各地各部门请及时确定此次活动的联络人,并51日前将联络人登记表传真至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83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优秀作品及推荐表和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联络人登记表优秀作品推荐表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司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1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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