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单位:
近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18〕23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49号),请各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根据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石油分局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石油分局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课程、学时及时间安排
1.课程及学时。课程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并统一发布,共计30学时。必修课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10学时)、《弘扬工匠精神,迈向制造强国》(1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10学时),以上课程任选两门。选修课程自由选择,达到10学时即可。必修课程学完后需参加考试,合格后所学时时记入继续教育电子证书,选修课程学完后不考试,直接记入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必修课程合格,且完成选修课程的,系统生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学员可自行打印。
2.时间。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2019年参加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学习平台
专技天下网,服务热线:4008-434-678,监督电话:010-61673001。
各单位培训负责人与平台联系确定注册、缴费、学习等事宜。
联 系 人:卢 亮
联系电话:2724486
附件:相关附件
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管理科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