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对2014年度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认定的通知》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单位:
现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对2014年度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认定的通知》(沧教师函〔2019〕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期上报相关资料及数据。上报材料要求如下:
1.各学校培训管理部门应指导参评人员参评材料原件按照《沧州市中小学校市级骨干教师重新认定条件及细则》对各项考核要素的叙述顺序排序,并把参评材料清单放入资料册的第一页。《沧州市中小学校市级骨干教师重新认定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以学校名为文件名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jjk2752357@163.com。
2.参评人所有重新材料均装入资料册中,以附件2所示样表分隔各项材料,资料册封面粘贴含有学校、姓名、学段、学科等项信息的标签,资料册装入手提袋中。
3.参评人《沧州市中小学校市级骨干教师重新认定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签字内容必须手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评人讲课评比实录(25分钟)DVD光盘一份。
5.各项材料上交时间:7月16日17时前。
联 系 人:卢亮
联系电话:2724486
附件: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对2014年度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认定通知、2019重新认定材料目录-样式
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管理科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