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统重要批示精神,配合省司法厅、教育厅、省法宣办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现将省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宪法教育及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认真学习宪法原文,深入推进宪法教育进课堂,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和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等活动,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分组组织宪法考试
按照省通知要求,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分组别分别组织考试。
1.高中组由高中段学校自行组织;
2.初中组(7—9年级)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具体见省通知附件1);
3.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具体参与方式见附件1)。
根据5月29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精神和7月1日组织宪法知识的考试结果,现选拔第一中学胡奉宜、东风中学沈子舜、供应学校韩家旭参加沧州市知识竞赛,望以上同学按省通知中的内容要求积极准备。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及考试工作。
2.各学校完成考试后,于10月8日前将考试开展情况报办公室邮箱bgs_2703459@126.com。考试开展情况包括考试工作总结和考试组织照片或视频资料。
3.石油分局将根据各学校上报的资料及考试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评比,择优上报沧州市进行表彰。
附件: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生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冀法宣办〔2019〕9号)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