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结合本校实际,做好“双减”工作,确保分局“减负提质”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双减”、“五项管理”、课后服务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双减”周报的形式发至基教科邮箱。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通知
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管理科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