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沧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优活动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7年9月颁布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和2020年7月颁布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沧州市教育局教科所决定于9—10月份举办沧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课程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优活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评优活动1.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评比活动
内容:要求从本校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附件推荐主题中选择活动主题(或延迟开学期间开展的优秀活动主题),结合劳动教育要求设计活动内容。上交的材料包括:完整的活动设计方案和其中一节课的光盘(40-45分钟),要有指导教师对整个活动的点评(Word文档形式)。
名额:各学校自愿参加,每所学校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最多报1项参赛作品。分局教研室将择优推荐1项参赛作品参加沧州市的评选。
人员:石油分局各学校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一线教师。
形式:评选采用说课形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评选后获得一等奖的部分课例,择优进行网络展示和推荐参加省优质课评选。
评优活动2.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特色学校评比及经验交流活动
内容:本项活动面向的是自新《纲要》颁布以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化实施并具有特色的学校。上交的材料包括:本校综合实践活动整体设计情况介绍、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内容、教师配备及开发实施经验介绍四部分内容。
名额: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申报,分局将择优推荐1-2所学校参与沧州市评选,沧州市评选后择优进行网络展示。
二、报送方式
文本部分以WPS(或者word)文件电子版报送,文件名称为“石油分局+学校+个人姓名”。
请各参赛学校在9月30日前将参评优质课教师和参评特色学校资料分项汇总后和承诺书(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发到邮箱:15831777707@139.com,参赛光盘报分局教研室。
联系人:李元佩
联系电话:2703453
附件:沧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参评承诺书(报学校盖章的电子版)、2020年沧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评比汇总表、2020年沧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特色学校评比汇总表
石油分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