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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在线教育优秀学校和优秀教师教学案例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2020年疫情期间,按照上级要求和布署学校克服困难,积极探索,通过实施线上教学工作实现“停课不停学”,圆满完成了2020年上半年的教学任务,并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和成功的线上教学模式。为激励表彰先进,并成功推广优秀经验及做法,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分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在线教育优秀学校和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学案例评选工作,并择优向河北省推荐。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1.优秀学校:全局各学校

2.优秀教师教学案例:全中小学教师和直接参与在线教育的教育工作者。

二、申报推荐条件

()优秀学校

在疫情防控期问,学校在线教育教学工作方面表现突出,以教学效果师生、家长满意度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学校在线教育教学上,模范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

2.学校对在线教学管理精细、严谨,有突出特色和经验,建立线上教学巡课机制

3.学校教师普遍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针对不同学生的个性化辅导,建立在线教学反馈改进机制,教师、学生、家庭之间的交流沟通常态化

4.学校注重学生思想品徳与心理健康教育、卫生保健与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设备

5.通过在线教育,师生信息素养得到明显升

6.线上教学研讨和师资培训等教学活动常态化

7.学校对在线教育教学上,技术保障到位,无明显教学事故。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学案例

疫情期间从事在线教学的授课、辅导教师,以及在线教育课程设计、录制人员和直接管理人员。要求教学案例有推广价值事迹突出感人、有一定影响力,达到或超过预期教学效果,优先推荐一线教师。

三、申报推荐要求

(一)推荐数量。优秀学校各学校可自愿申报;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学案例50人以下学校每校可报一人,50人以上学校最多报2人。

截止日期。截至到9月24日。

(三)报送材料。申报人和学校认真填报“石油分局申报表”,有意申报省级先进的应同时填写“省级申报表”。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以学校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jk2752357@163.com。

附件:石油分局在线教育先进申报表、河北省在线教育先进申报表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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