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和幼儿园老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试行)的通知
现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和幼儿园老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试行)的通知》(沧教师函〔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师德专题教育“回头看”活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
1.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把《通报警示制度(试行)》传达到每位教师,进一步提高师德底线意识。
2.健全制度机制。梳理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定,及时完善,强化制度保障。
3.加强措施落实。落实常态化师德教育、广泛征求师生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巡查和排查力度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切实织密织牢治理师德失范行为的防火墙。
4.强化制度红线。持续加大对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和幼儿园老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