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大力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单位: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现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大力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沧教师函〔2022〕11号)以及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抓好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也请一并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行动目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二十大召开之年,各学校要把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学校要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清风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清风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综合宣传、问责惩处、督导督查等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强化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师德思想阵地。
各学校要按照沧教师函〔2022〕11号要求,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职务培训相结合、学习与检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师德规范,深刻理解师德涵义,筑牢师德思想阵地。要建立学习签到记录单,学习内容要记录在《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笔记》中,学习现场要拍照或录像,适时组织学习情况检测,相关纸质、电子资料要归类保存备查。8月中上旬,沧州市教育局将以闭卷方式组织相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本年度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存入个人档案。
3.强化行动落实,突出行动重点。
各学校要突出“清风行动”的重点,通过学校定期巡查、志愿监督员巡查、专班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在所服务区域开展全学段、全方位的排查和明查暗访活动,通过学校自查、教师自查、学生和家长问卷等多种形式排查有偿补课情况,每周报送巡查和排查情况。
分局将从即日起随机到各学校及所服务区域明查暗访,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问题不断的单位和教师要一追到底,对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要顶格处罚。
4.营造整治氛围,落实周报制度。
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把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学校常态化工作持续抓好,坚持在用好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优势广泛宣传“清风行动”等一系列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清风行动”周报制度,每周一上午10时在石油分局师德建设管理群(企业微信)中报送上一周本单位开展有偿补课巡查情况(在线文档),8月30日17时前,各学校把“清风行动”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基教科。
联系人: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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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分局基教科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