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活动结束后,各学校须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于 12 月6日前报送至办公室邮箱:bgs_2703459@126.com。
附件:教育部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2年11月28日
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活动结束后,各学校须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于 12 月6日前报送至办公室邮箱:bgs_2703459@126.com。
附件:教育部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