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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现将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宪法卫士”、《宪法伴我成长》歌曲传唱、“宪法晨读”等“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注:“宪法晨读”活动时间调整为12月4日9:30-10:30,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中《关于2023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的补充通知》,请按时通过普法网连线参加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办学特色,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宣传,努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要做好活动留痕,加强总结,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包含图片、照片、视频等), 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6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办公室邮箱。

联系电话:2750536

电子邮箱bgsxc_2703470@163.com。

附件: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关于2023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的补充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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