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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北省师德标兵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新时代尊师重教风尚,广泛树立具有新时代精神的师德标兵典型,根据沧教师20204 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局范围内推荐河北省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评选范围:石油分局所属学校教师

评选名额:沧州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局的参评名额1人。各学校要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本好中选优、宁缺毋的原则最多推1人,石油分局组成评选推荐委员会择优向沧州市教育局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人师表,身体和心理健康;爱岗乐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具有深厚的仁爱之心,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激发和保护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转化学习落后学生、帮助生活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

4.具有广博的扎实学识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治学严谨,不断学习与创新;积极参与研修活动,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实验课题;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业绩突出

5.在工作中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乐于助人,谦虚谨慎;同事间能够相互帮助、相互尊敬,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荣誉,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有很高的威信,得到师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

6.五年内2015-2019)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师德考核在合格以上且不少于三次优秀。

三、评选办法

(一)人选产生方式。师德标兵推荐人选须由其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分局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沧州市教育局。

(二)填写推荐表。师德标兵推荐人选要填写《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以第三人称撰写简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明了,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A4双面打印

(三)人选评审由省教育厅组建评审工作组,对差额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出400名(中小学及幼儿300名,普通高100名)河北省师德标兵,予以公示。

(四)由省教育厅颁发河北省师德标兵荣誉证书,视疫情情况组织河北省师德标兵代表优秀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巡回演讲。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严格遵循评选程序,真正把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二)各学校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教育系统掀起弘扬高尚师德、赶学身边先进的热潮,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各学校要将此项活动与师德师风深化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厚植爱国情怀、涵育高尚师主题,努力营造做人民满意教师的氛围,树立教师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

(四812日上11,各学校将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中的1,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中的2,一式三份主要事内容多,可另附页,不可改变表格最后一页的样式和栏目)、事迹材料A4、题目小二黑、正文三仿宋)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基教科。过期不报,视为弃权。

  人:卢 

联系电话2724486

电子邮箱:jjk2752357@163.com

附件: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师德标兵推荐     

 

 

                                                                       石油分局基教科

                                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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