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励耕计划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单位:
为切实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的生活状况,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冀教资助函〔2024〕4号)精神以及上级工作安排,在分局范围内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励耕计划”的困难教师必须具备的四项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二、资助对象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3.上年度(2023年度的励耕计划)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
三、资助名额
石油分局“励耕计划”拟资助困难教师5名。
四、资助标准
一般资助教师的资助标准为1万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标准为2-3万元;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的教师资助标准为4万元,牺牲的教师资助标准为5万元。
五、以下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参加评审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交通法规。
3.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4.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5.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受资助教师如果出现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并追回资金。
六、所需材料
1.个人向所在学校提供书面申请(手写)。
2.《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表》、《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的电子表、以及纸质表格(一式两份)。
3.由单位人事科开具的夫妻双方2023年和2024年(2024年收入为1-6月份)两年的年收入证明,其中石油分局职工的收入证明由分局统一提供,不需要个人开具。
4.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需要提供社保所出具的2023年和2024年两年的《参保人员自负统计表》。如果参加了商业保险,需要提供商业保险报销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证明。
5.2023年及2024年因遭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需提供相应单位及学校的证明。
说明:突发事件认定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
七、上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前,分局各单位已经进行了一些摸底等准备工作。各单位请于7月26日下午4点之前,将相关材料、表格和证明上报分局工会,电子表格从企业微信直接私发给杨爱玲老师。此项工作时间紧迫,程序性强,过期不再办理。
八、工作要求
学校按照要求对申请教师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各单位要对申请人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相关内容真实,公平、公正。特别是收入证明要如实开具,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取消申请人资格,追回救助金,并严肃处理。
学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石油分局工会,石油分局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进行审核,依据困难程度初步确定拟资助教师名单,最终确定5名拟受助教师并在分局网站公示。
九、其他说明
请按照以下规范要求填写表格:
1.基本条件
在岗的专任教师(含因病休养);两年内因病转岗的教师(转至学校非教学岗、其他教育部门)。
2.申报理由
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重大疾病(严格把握家庭成员);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重大损失;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甄别交通事故原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从严把握)。
3.申请材料填写:“所在学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名称全称;两年内转岗离开,填写转岗前学校名(因病转岗).
“家庭成员”,指配偶、未成年子女、无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由其独立承担赡养责任的父母(岳父母)、由其承担供养责任的其他亲属;“家庭经济状况”,为前述所有家庭成员经济收入。
4.“申请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款理由”:因重大疾病的,两年内自费医疗开支情况,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可认定的经济损失情况,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如转岗情况、交通意外非肇事等。
5.“学校初审意见”:该教师因XX原因,202X-202X年间自费医疗/经济损失XX万元,家庭经济困难。
联系人:杨爱玲
联系电话:2722261
附件: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表、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石油分局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