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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定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单位:

现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评定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通知》(沧教师202417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每位教师,同时健全学校考核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本着坚持标准、公开透明、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握条件,严格落实考核程序严肃考核推荐纪律,及时公示推荐结果。鉴于市教育局分配给分局指标是3个,并且要求“学校领导和教育研究人员不得超过推荐指标的20%”,故本次参评对象须为一线教师每校最多推荐一人。

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各学校应指导参评人员按照《申报市级骨干教师组卷材料目录》《关于市骨干教师参评材料整理的要求》组卷上报,《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与工作总结一并加盖公章报送基教科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基教科邮箱。

二、参评人组卷材料如下:

参评材料要反映近3年的情况,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统一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30日;获奖证书级别必须县级及以上,时间是 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9月30日前3年内证书。

1.《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摘录表》一式10份;

2.《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审表》(双面打印、胶装一式3份不得更改表格样式签字必须手写,加盖单位公章

3.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

4.各种奖励证书和证明材料(奖励证书按国家级、省、市、县由高到低装订);

5.公开发表的论文;

6.一课时的公开课教学设计(打印2份)和课堂实录视频(请将课堂实录视频和视频播放软件一并拷贝存入U盘上报)。

所有材料均装入资料册中,参评材料目录第一页资料册封面粘贴含有学校、姓名、学段、学科等项信息的标签,资料册装入手提袋中。

三、各项材料上交时间

20241021日17时前,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卢亮

联系电话:2724486

基教科邮箱:jjk2752357@163.com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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