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根据沧州市教育局通知,现对2024年9月学生情况进行统计(见附表,以现有网上情况为准,表列数较多往后拖动填写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弄清学生性质,要层层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所上报数据进行最后把关、签字。
2.必须用下发的表格填写(不要自行粘贴到空表中填写),表中行、列及标注底色设定公式的栏目均不得改动。数据只填到人数表中,打印用表自动出数,不必录入。
3.班数、学生数录入本校所在行,数据包含联合办学的班数和学生数。
4.涉及联合办学多招收的学生录入下方“其中本校联合办学招生”所在行。
联合办学单独成班的,需录入班数及学生数,班数录入到所在年级,学生数录入到所在班级“地方生”列;混合编班的,班数不用录入,只将学生数录入到所在班级“地方生”列。
在编人数为分局财政统发人员;人事代理人数为分局财政非统发人员;联合办学地方派遣员工人数为和地方联合办学由地方派遣的人员;任丘合同制为2023年起由任丘招聘后分配来的人员。
5.高中住校生、天津户籍学生应包含在学生总数中,分班级录入各列。“学生中天津生人数”为学生总数中的天津学籍人数。
6.在编人数、人事代理人数按9月人数录入,与上报人事科的9月岗位一览表人数一致。
7.一机厂学校、四处一校按现有情况录入。
8.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电子版传至基教科邮箱jjkxj2703457@126.com,文件名前加学校名称,如:“第一中学202*年9月学生人数统计表”。打印用表一份,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基础教育管理科。
基础教育管理科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