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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情况统计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根据沧州市教育局通知,现对20249月学生情况进行统计(见附表,以现有网上情况为准,表列数较多往后拖动填写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1.校要安排专人弄清学生性质,要层层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所上报数据进行最后把关签字。

2.必须用下发的表格填写(不要自行粘贴到空表中填写),表中行、列及标注底色设定公式的栏目均不得改动。数据只填到人数表中,打印用表自动出数,不必录入。

3.班数、学生录入本校所在行,数据包联合办学数和学生数

4.涉及联合办学多招收的学生录入下方“其中本校联合办学招生”所在行

联合办学单独成班的录入班数学生数录入到所在年级,学生录入所在班级地方生;混合编班数不用录入,学生录入所在班级地方生

在编人数为分局财政统发人员;人事代理人数为分局财政非统发人员;联合办学地方派遣员工人数为和地方联合办学由地方派遣的人员;任丘合同制为2023年起由任丘招聘后分配来的人员。

5.高中住校生、天津户籍学生应包含在学生总数中,分班级录入各列。“学生中天津生人数”为学生总数中的天津学籍人数。

6.在编人数、人事代理人数按9月人数录入,与上报人事科的9月岗位一览表人数一致。

7.一机厂学校、四处一校按现有情况录入。

8.上报截止时间20241115电子版传基教科邮箱jjkxj2703457@126.com文件名前加学校名称,如:“第一中学202*9月学生人数统计表”。打印用表一份,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基础教育管理科。

附件:2024年9月学生人数统计表

                                        

         基础教育管理科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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