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5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以下简称纪念章)发放工作,需抓紧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党员情况进行统计。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对象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5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认为确实不适合颁发的,以及有其他被认为不适合颁发情形的,不予颁发。
二、颁发时间
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在7月1日(7月1日当天也可颁发)前获颁纪念章。
三、申领程序
各学校党组织通过摸底统计、逐级上报、党员档案查核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查证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单位党员进行统计,核实党员表现情况,明确是否向其颁发纪念章,并公示5天。公示结果经学校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填写《截至2025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党员统计台账》报石油分局组织宣传科。经审核后,提交分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颁发形式
可通过召开有关会议,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向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也可结合走访慰问党员活动上门颁发。
五、有关要求
要严把颁发对象资格条件,严格核实党员表现情况,以对组织负责的态度,确定颁发对象,落实公示、集体研究等程序,于2月28日上午11:00前将《截至2025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党员统计台账》(excel版和盖章签字pdf版)报组织宣传科邮箱zzxc_2723219@126.com。
石油分局组织宣传科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