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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5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以下简称纪念章)发放工作,需抓紧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党员情况进行统计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对象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5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认为确实不适合颁发的,以及有其他被认为不适合颁发情形的,不予颁发。

二、颁发时间

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在7月1日(7月1日当天也可颁发)前获颁纪念章。

三、申领程序

各学校党组织通过摸底统计、逐级上报、党员档案查核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查证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单位党员进行统计,核实党员表现情况,明确是否向其颁发纪念章,并公示5天。公示结果经学校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填写《截至2025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党员统计台账》报石油分局组织宣传科。经审核,提交分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颁发形式

可通过召开有关会议,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向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也可结合走访慰问党员活动上门颁发。

五、有关要求

要严把颁发对象资格条件,严格核实党员表现情况,以对组织负责的态度,确定颁发对象,落实公示、集体研究等程序,于2月2811:00前将《截至2025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党员统计台账》(excel版和盖章签字pdf版)报组织宣传科邮箱zzxc_2723219@126.com。

 

附件:截至2025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党员统计台账

 

                   石油分局组织宣传科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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