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免费教科书结算工作的通知
分局所属各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做好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和书法教材的结算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教基[2018]23号)文件精神,按照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免费教科书验收结算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实施细则》(冀教财〔2018〕26号)精神,按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免费提供教科书,不得将学前班等学生等用书纳入结算范围。有外地转入学生,学籍已转入本校,但免费教材不是由现在就读学校征订的,不得纳入结算范围,确保免费教科书结算金额真实、准确,防止发生违纪和浪费行为。对弄虚作假、虚报人数、擅自扩大提供范围和管理不善造成严重浪费等行为,将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此次结算科目仅限于国家规定课程的教科书、省规定的配套辅助学习资源(冀教财函〔2018〕78号)。具体科目如下:
1.小学国家课程包括: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科学活动手册、艺术(音乐、美术)。
2.小学辅助学习资源范围包括:一至六年级写字、三至六年级英语配备光盘。
3.初中国家课程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艺术(音乐、美术)。
4.初中辅助学习资源范围包括:初中地理图册、初中英语配备光盘。历史图册和初中书法教材今年取消免费。
市县组织征订的乡土教材等费用,按照“谁征订、谁负责”的原则,由批准使用者承担费用,免费发放给学生,不得纳入省统一结算范围。对于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部分的结算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执行,循环使用部分教科书各学科的征订册数不得超过年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此次填报的结算凭证按国家课程、配套辅助学习资源分别填报汇总。学校对供应商送到的免费教科书及配套辅助学习资源验收无误并发放后,分班级填写《2019年春季免费教科书和辅助学习资源发放表》一份(见附件1,由学校保存),同时填写(电脑打印)《2019年春季免费教科书和辅助学习资源验收单》一式四份(见附件2,学校留存一份,上交基础教育科一份,财务科一份,新华书店一份),校长和新华书店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12点之前上报分局财务科(A4纸),作为免费教科书及配套辅助学习资源结算的基本凭证。学生人数要先通过基础教育科的确认并签字,再去新华书店签字盖章,最后上交财务科。分局对所属学校上报的免费教科书人数、科目和结算金额进行认真审核,按照“人手一册”原则,并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注册和教育事业统计学生人数及供应商供书数量进行分年级、分科目核对,确保教科书数量和结算金额准确无误。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不得拖延,超过期限,后果自负。
四、请学校按照新华书店提供的教材出版社、单价、学科信息(见附件3《2019年春季免费教科书版本单价表》)认真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填列。
联 系 人:苏 骏
联系电话:2703465
附件:相关附件
石油分局计财科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