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一、申报人条件
1.石油分局在职在岗教师。
2.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以上职称、职者,申报人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业、学科)专家书面推荐。
3.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有在研省市级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违规申报的,在研课题一律做撤项处理。
二、名额分配
沧州教育学会会员学校限报5项课题,普通学校限报3项课题。
以下人员申报课题可以不占学校指标:
1.2024年度至今,结题鉴定结果为优秀的市级课题负责人;
2.2024年度至今,参加过市级层面组织的课题成果经验推广活动的课题负责人(鼓励做持续研究);
3.2023年度至今,结题鉴定成果为优秀或良好的省级课题负责人。
三、选题要求
申报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要根据教育部网站、河北省教育厅网站、沧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精神,要以近几年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所提示的课题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目标、内容。选题应着眼于《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一2035年)》的战略部署、教育科学发展前沿,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大胆创新,突出应用研究,注重中小学一线教师的实践研究。
四、申报课题类别
“十五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分为三个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小微课题)、专页课题。课题经费自筹。
(一)重点课题
以沧州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研究的决策参考价值、理论创新价值与实践应用价值。重视跨学科综合研究,鼓励区域协同研究。
(二)一般课题(小微课题)
为发挥学校教育科研实践主体作用,鼓励一线教师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改革实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而设置的课题。
(三)专项课题
依据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置的任务明确、指向集中的同类别课题。
1.科学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仅限我市的全国、省级科学教育实验区(校)的在岗教师,需结合所在试验区(校)的建设任务及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
2.学科带头人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仅限近五年(2021年1月至今)内正式评选出的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课题研究需立足学科教学前沿,带动学科教师整体专业成长。
3.骨干教师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仅限近五年(2021年1月至今)内正式评选出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课题研究需贴合自身专业特长及引领职责。
4.名师工作室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仅限经正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课题研究需贴合工作室研修主题,立足教学实践;每个名师工作室限报1项。
5.示范性高中专项课题:结合高中教育教学特点及发展需求,申报对象面向示范市高中在岗教师及教研人员。
6.教师队伍建设、思政课、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音体美教育专项课题。
五、申请书填写要求
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15人。
2.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案例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研究周期较长的,一般为3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
3.课题评审采用初评、复评制。除《申请·评审书》中需对课题进行论证外,每份课题需另附论证活页。论证活页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等个人资料,否则,将不予评审。
4.成果形式限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案例、教育故事等,其中要求必备研究报告。
5.《申请·评审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1.校内申报与初评: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需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各学校组织校内评审,根据分配指标择优筛选,按时将推荐课题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分局教研室。
2.分局评审与推荐:分局组织集中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市级课题推荐名单,对评审通过的课题给出修改意见,课题修改后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统一报送至沧州市规划办。
3.市级评审与培训:沧州市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集中评审。通过初评的课题,由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沧州市教育学会联合开展选题论证指导及开题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立项批复与备案:经审批通过的立项课题,由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正式立项批复文件。未经沧州审批通过的课题,择优选出部分课题立项为分局级课题。
七、申报材料要求
1.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模板见附件),命名格式: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评审书;
(2)设计论证活页(模板见附件),命名格式: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活页;
(3)《学校课题汇总表》(见附件);
(4)部分课题需提交证明材料PDF版,如结题证书、骨干教师证书、学科带头人证书、名师工作室认定证书等。
2.提交方式:
请各学校在5月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及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5831777707@139.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2026年度市级课题申报材料。
注:为节约资源,分局评审采用线上方式,不接收纸质材料;逾期或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元佩
联系电话:2703473
附件:关于组织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设计论证活页、学校课题汇总表
石油分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6年4月15日